中国的祭祖仪式

Author 丁家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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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祭祖仪式 丁家立 美国原北京驻华公使馆参赞
康熙皇帝于 1700 年颁布了一条著名法令 [1], 阐述中国人所谓的"天"即指上帝, 说明中国人举行的尊孔祭祖仪式是民间尊师的礼节, 并非偶像崇拜。 耶稣会士拥护这个观点, 并建议允许皈依基督教的信徒继续遵行以往的礼节。 然而天主教的其他修会, 特别是道明会士, 却不同意耶稣会士的意见, 并将此案上交罗马教皇裁定。 教皇最终裁决不采纳耶稣会士关于允许教徒祭孔拜祖的建议。 此举激怒了康熙皇帝, 从而导致了在中国第一次反对天主教传教士的浪潮。 在 1858 年签订条约 [2] 允许传教士自由传教之前, 中国法律规定禁止所有传教士来中国传教。 新教的传教士来到中国之后, 接受了教皇关于"天与上帝"以及"尊孔祭祖"的裁定。 正如新教徒所期望的, 为了使新教在中国人眼里有别于天主教, 新教在中国取名为"耶稣教", 而罗马天主教则被称为"天主教"。 当然, 这些教派名称并不贴切, 因为新教徒经常引用"天主"这一词汇, 而天主教徒在他们的崇拜仪式中也不乏提及"耶稣"二字。
对早期新教传教士接受教皇关于尊孔祭祖的裁定一事, 我一直不甚满意。 鉴于这些仪式已经在中国世世代代流传多年, 对中国人来讲, 延续这个传统已成为一个必须履行的职责。 所以, 信徒在皈依基督教之后面对的第一个挑战就是要承受良心的谴责。 我仍清晰地记得我和一位聪慧严谨的中国年轻人的对话。 这位年轻人对我说: "我的家乡流传着一个谣言, 说在皈依基督教以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毁掉祖宗牌位。 我希望您能理解我不相信这个谣传。 我也希望能把您当作我反驳这个谣传的权威。" 他的这个要求把我放在一个非常尴尬的地位。 我只能回答说信徒在信教以后便不再奉行祭祖仪式, 却从来没有听说过要求他们去毁坏祖宗牌位。 能看出来我的回答使这个年轻的中国人相信他所听到的谣传基本属实。 如果我们能制定出一个基督教仪式, 用以取代以往的祭祖仪式, 并使之不间断地延续下去, 那么皈依基督教的信徒便可轻而易举地规避不孝之嫌。
基督教早期在处理异教徒不同的风俗习惯一事上表现得更为明智。 早期教会的教父只不过是赋予旧的礼仪一个新的内涵, 随即使其得以沿用。 这样一来, 为纪念伊斯特女神而举行的春季仪式不仅得到了延续, 而且益发盛行。 不同的只是这个仪式有了一个新的含义。 这种做法使得皈依基督教的第一代信徒更容易改变其宗教信仰。 经过几代人的时间推移, 以往仪式中原本的内涵即被遗失和忘却。 如古罗马的狂欢节和英国土著人的冬季节日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圣诞节的庆典, 甚至神圣的檞寄生和冬青树枝都没有被禁止用作圣诞节的点缀品。
当一项旧的礼仪被赋予一个新的作用或含义时, 其原有的令人难以接受的特征便会很快消失, 为新义所取代。 我曾有过的一次经历, 几乎就是早期天主教传教士与康熙皇帝发生冲突的翻版。 我当时作为校长就任于天津的政府大学。 如同所有中国官办学校一样, 大学内每个月都举行尊孔仪式。 我知道有些学生来自基督教家庭, 受过宗教教育, 认为参加这些仪式是一种罪孽, 于是我做出决定, 在举行仪式时既不点名也不统计出席率, 从而使所有对这些仪式有所顾虑的学生都可以避免参加。
1901 年袁世凯 [3] 就任山东总督时, 着手创办了一所省立大学堂, 并邀请了一名美国传教士出任校长。 李鸿章 [4] 去世之后, 袁即晋升为直隶总督。 随后, 卓越的儒学家周馥 [5] 继任山东总督一职。 总督大人在就职之前, 曾前来拜访我一次。 他说在这所新建的官办学堂任校长的传教士拒绝在校内沿旧习举行尊孔仪式。 他深为苦恼, 并垂询我是如何解决这个难题的。 我把允许基督徒学生缺席的经过讲给他听。 新总督认为, 只要所有官办学堂能继续按规定举行尊孔仪式来满足儒家学生的需要, 那么这种变通便是可行的。 总督要求我与那位传教士取得联系, 将我的做法推荐给他。 于是我照此办理。 谁知, 传教士在给我的复函中说他对我的这种做法不满意, 认为这样做是不诚实的表现。 对于他的答复我感到很惊讶。
当我将传教士的话转达给总督大人周馥时, 他对这位在新学堂组建中承担重要工作的洋人不再为自己效力而颇感遗憾, 然而他把遵循传统礼仪看作至关重要的大事。 总督大人提议用另外一种办法打消这位传教士的顾虑——他许诺在其上任就职时, 将宣布一个条令, 声明尊孔礼仪只是向身为中国文化奠基者的孔夫子致以敬意, 而绝不是崇拜迷信他。 他这样做, 实际上是在重申康熙皇帝两百年前对前来请愿的耶稣会传教士所作的答复。 尽管我认为这个做法不会奏效, 可我还是同意把这个信息传达给那位传教士。 最终, 传教士的答复仍是他无法应允继续举行仪式, 因为"无论如何解释, 这些仪式都含有偶像崇拜的倾向。 " 其结果是, 经验丰富的外国人被迫辞职, 而把他的重要工作转交到能力不如他的中国人手中。
在我和周馥总督就这一问题的一系列会晤中, 我被他以下的一段话深深打动了。 他说: "指责我们崇拜孔夫子是荒唐的说法。 我们儒家不相信灵魂不灭。 孔夫子已经不存在了。 我们怎么可能崇拜已经不存在了的人呢?" 依我看来, 由于新教教会不合情理的立场, 致使适任的外籍传教士失去了对新学堂的管理权, 这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 中国人的祭祖仪式与他们尊崇父母与祖先的原则有着如此密切的联系, 中断这一仪式就会使新的信仰打上不孝的烙印。 对中国人来讲, 如果新的宗教要求信徒皈依后所作的第一件事就是前往祖坟, 在自己父母墓上啐唾沫, 那么, 由此引起的负面结果和反弹可想而知。 无论何种新的宗教都会陷入此般不利境地, 文中论述的新宗教亦无例外。 中国人尊重父母的情感是中国古老文明中最美好的特征之一。 在当今中国的现代化过程中, 尊重父母, 即我们在第五戒律中领悟的价值观念, 正在迅速消失。 让我们不要再去强求皈依的基督徒回避祭祖仪式了, 我更想看到的是教堂为新皈依基督教的教徒制定一种新的礼仪。 在这一礼仪中, 子孙后代应该通过颂扬祖先赋予自己生命以表达对上帝的感恩之情, 他们也同样地应为拥有父母的言传身教而感恩上帝。 以往的崇拜仪式在经过这般修改以后应得以沿用。 如此一来, 教堂内举办的仪式就可能比教堂外举办的仪式更加精致详尽。 另外, 新教徒通常不赞成以食品作为表达崇敬与尊重的伴随物, 因为举行崇敬仪式是 《旧约》 中的规定——在 《旧约》 中, 以食品供奉耶和华。 我们用鲜花点缀死者的坟墓, 中国人则通过在墓前摆设小盘食品来寄托同样的哀思。
总而言之, 我在中国的经历使我感觉到, 新教传教士在不允许中国人用自己的方式表达感情这个问题上, 显得心胸狭隘, 缺乏气量。 他们更热衷于把清教徒的崇拜方式和外来的习俗强加于他人头上, 而不像早期教会教父那样, 在和异教徒的交往中尽量减少抵触与摩擦。
(谢念林 译)
1. 此法令出处不明。 1705 年, 康熙帝在接见教宗特使多罗时明确指出: "中国之行礼于牌, 并非向牌祈求福禄, 盖以尽敬而已。 此乃中国之一要典, 关系甚巨。" 并强调: "尔天主教徒敬仰天主之言与中国敬天之语虽异, 但其意相同。" 详见 《康熙帝与中国礼仪之争: 曾颁布禁止天主教传播令》, 载于凤凰资讯网, 2009 年 3 月 24 日, 网址为。 2. 指《天津条约》。 清咸丰八年 (1858 年) 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强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别签订不平等条约。 《中英天津条约》 第八款规定外国传教士可以到内地自由传教: "耶稣圣教暨天主教原系为善之道, 待人知己。 自后凡有传授习学者, 一体保护, 其安分无过, 中国官毫不得刻待禁阻。" 参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编写: 《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汇要》, 北京: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1996, 74 页。 3. 袁世凯 (1859-1916), 字慰亭, 号容庵, 河南省陈州府项城人。 北洋新军领袖, 曾任清朝内阁总理大臣、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和中华民国大总统等职。 4. 李鸿章, (1823-1901), 字子黻, 号少荃, 谥文忠。 安徽合肥人。 道光进士, 晚清重臣, 官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通商大臣、直隶总督, 封一等肃毅伯爵, 追赠太傅, 追晋侯爵。 中国近代私人武装淮军的创建者和领导者, 历经太平天国、捻军、洋务运动、中法战争、甲午战争、义和团运动, 是中国近代史上举足轻重的人物, 在晚清政府与国际交流的舞台上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5. 周馥 (1837-1921), 原名玉山, 字兰溪, 安徽建德 (今东至 )人, 是追随李鸿章30多年的晚清名臣。 他协助李鸿章创办民族工业, 修铁路, 建学校等等, 建树之丰, 罕有能匹者。 曾任两江总督、两广总督。